广州市2016年各区”积分入学”政策**啦!
335639家有小学生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越秀区接受义务教育三途径
据介绍,来穗人员(法定监护人)为其随迁子女在越秀区申请积分入学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在越秀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也就是说,没有广州市户口的适龄儿童而又想在越秀区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有三种途径:
一是没有广州市户籍而实际居住在越秀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可于5月21日~23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提交审核资料。
第二种途径是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到民办小学联系学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办法按《越秀区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可按时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学校提交资料登记。
第三种途径则是今年首次增加的,即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越秀区相关办法进行申报,在2016年4月16日至30日登录“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系统”(http://121.8.163.40/yxjf/yxjf.jsp )进行登记。不过,并非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就可以在越秀区入读公办学校,而是要按照积分的高低,再结合区里实际学位的情况,由教育局在全区统筹安排。
黄埔区:
申请时间:
3月26日至4月14日
基本条件:
1、来穗务工人员及其随迁适龄子女的户籍不在广州市(含12区、市)、适龄子女至2015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没有入学记录,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在读小学六年级,有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的学生要求升读初中一年级;
2、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黄埔区累计居住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黄埔区居住;
4、申请人在黄埔区或萝岗区合法就业累计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黄埔区或萝岗区就业;
5、申请人目前在广州市参加社保,且2015年3月31日前在广州市参加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累计满3年或以上。驻区广东省属企业(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保年限以广州市失业保险为准。
申请流程:
每年3月28日前,区教育局将可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的学位数向社会公布
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居住地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为原则,以积分计算结果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当年可入读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报1个志愿学校,以就近居住地有招收积分入学学生任务的学校为原则进行报名和录取。
天河区:
申请时间:
5月9日—5月16日
基本条件:
1、来穗人员具备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
3、且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日期截至当年4月30日(含4月30日);
其子女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公办学位,或当年小学毕业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志愿填报:
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申请流程:
区教育局每年4月15日前在官网“天河教育在线”(www.tianhe.org.cn)公布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位计划。申请人于5月9日—5月16日登录“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平台”进行基本资料填写。
番禺区:
申请时间:
3月7日
基本条件:
1、在番禺区居住并办理有效居(暂)住证;
2、在广州地区就业;
3、在广州社会保险系统缴纳社会保险;
4、在番禺区计生部门办理了计生登记手续。
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的年龄条件。
志愿填报:
可以挑选1-4个志愿学校
申请流程:
步骤一:3月1日,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开通前置审核(须领取回执号);
步骤二:3月7-25日,网上申请通道开通,申请人注册账号,填报信息(必须到就业部门审核就业年限);
步骤三:3月7日-4月8日,网上审核。申请人随时登录网站关注审核情况;
步骤四:4月9-11日,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有关有效证明文件,确认积分;
步骤五:5-6月,公布学位分布情况,填报志愿学校,按积分排序分配学位。
白云区:
申请时间:
5月5日~5月20日
基本条件:
1、夫妻同在白云区连续居住、务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夫妻双方居住、务工就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双方合计连续5年以上);
2、符合计生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流程:
1、5月5日至5月20日,向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2、教育指导中心会在5个工作日内计算核准积分
3、7月1日前区教育局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并按照实际居住地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
2016/05/13